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
2016
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(附件
1
)要求,
现就我院2016年拟招生专业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1
、各系部要依照《目录》(附件2),按照《新旧专业调整要求》(附件10)对现设高职专业进行调整更新,同时依据《目录》和教育部有关要求对相关专业2016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。各专业现有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。在完成新旧专业调整后,按本系所开专业填报《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新旧专业调整汇总表》(附件4)。
2
、各系部应根据《办法》(附件3)第十九条之规定合理调整已开设专业,及时撤销连续三年未招生(附件5)或连续两年未通过我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的专业,按本系情况填报《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拟撤销专业汇总表》(附件6)。对于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低于60%或连续三年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专业,建议予以撤销。
3
、请物管系、物信系、物工系按照附件7《
湖南省高职院校新增专业设置条件细化要求》的要求认真准备好
采购与供应管理(物管系)、移动应用开发(物信系)、工程物流(物工系)三个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,
并填报
《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新增专业汇总表》(附件
9
)。
4、请各系部将所填写的《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新旧专业调整汇总表》、《2016年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拟撤销专业汇总表》、《湖南省高职院校(成人高校)新增专业汇总表》及新增专业申报材料,在2015年11月25日前发至邮箱342515380@qq.com。
联系人:翦象慧联系电话:13707390733
教务处
2015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