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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申报2021年上期校本教材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务处蔡小博  时间:2020-12-22 14:25:57  浏览:

各二级学院(部):

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》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材〔2019〕3号)精神,为规范校本教材的编写、审核和使用,请各二级学院(部)落实文件精神对教材工作的要求,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及2021年上期教学任务,申报2021年上期校本教材并按下列要求开展相关工作:

一.申报要求

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各门课程均须使用高职高专教材,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,如所授课程(含实训课程)无以上教材且现有教材不能满足教学需求,可以申报校本教材。

二.申报材料

1.新编校本教材请填写《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》、《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》,附教材纸质稿;

2.已使用一学期需再次使用的校本教材请填写《校本教材修订申请表》、《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》,附原《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》、已使用的校本教材1本及修订版纸质稿。

三.申报时间

请申请人于12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交教务处蔡老师,教务处统一将材料提交教授委员会评审,再报送党组织审核。

通过审核的校本教材由教务处按学生使用的数量进行招标、印制和发放,未通过评审的校本教材不得在校内使用。

教务处

2020年12月22日

附件1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》《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教材〔2019〕3号)

附件2:校本教材编写申请书

附件3:校本教材修订申请表

附件4:校本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